1.测量的定义
所谓测量就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将某种物体或现象所具有的属性或特征用数字或符号表示出来的过程,如用秤测量我们的体重,用血压仪测量我们的血压,等等。测量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一个特定分析单位特定属性的类别或水平。
2.测量的四个要素
(1)测量客体,即测量的对象。它是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事物或现象,是我们要用数字或符号来表达、解释或说明的对象。
(2)测量内容,即测量客体的某种属性或特征。
(3)测量规则,即用数字或符号表示事物某种属性或特征的操作规则。
(4)数字或符号,即用来表示测量结果的工具。
3.有效测量的三个条件
(1)准确性,是指按测量规则测得的结果—数字和符号能够准确地反映其类别或特征。如利用中考试卷测试结果反映学生的水平差异,以决定录取的学校,如果中考试卷能准确地反映学生水平,则说明该试卷测量的准确性高。
(2)完备性,是指测量结果要包括所有可能的类别或水平。如受教育程度这一变量,如果只设“中学”和“大学”两个取值,就会把其他受教育程度的变量排除在外,是不完备的。又如,收入变量如果只取某个数值或某几个数值,则无法反映其他水平,那它就是不完备的。
(3)互斥性,是指一个观测对象(或分析单位)的属性和特征都能以一个且只能以一个数字或符号来表示。如职业变量若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教师等来确定测量结果时,就不具有互斥性。因教师也是知识分子,两者并不互斥,无法用唯一的测量结果准确说明这个人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