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方案的设计,或由于实际情况有变化,所根据的历史资料已过时不宜使用;或由于考虑不周,在设计时发生失误未被发现等原因,并不能保证抽样结果都能提供有充分代表性的数据,因此在设计方案实施之前都必须经过检查,用试点的结果来验证设计方案的准确性和可行性,然后才能正式推广使用。
准确性检查
所谓准确性检查,就是以方案所要求的允许误差范围为标准,用已掌握的资料检查其在一定概率保证下,实际的极限误差是否超过方案所允许的误差范围,即要求Δ x 或Δ p 小于或等于所要求的允许误差范围。如果检查结果显示实际的Δ x 或Δ p 没有超过规定的范围,便认为方案的设计符合准确性的要求,可以付诸实施。反之,如果实际的Δ x 或Δ p 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就说明方案的准确性不符合要求,就应该对抽样方案进行认真的分析,逐步检查。若不存在技术性的差错,就要增加样本容量,对方案作必要的修正,然后再进行检查,直到符合准确性方面的要求为止。
例如,某县设计的农产量抽样调查方案,样本容量为15个村,用对称等距抽样方法,要求抽样误差范围不超过10公斤,其置信度为95%。检查时,先对该县用对称等距的方法抽15村,登记各村的预计产量,并计算其单位面积产量及其抽样平均误差,求得μ x =4.5公斤,实测Δ x =tμ x =1.96×4.5=8.82公斤。将实测的极限误差8.82公斤与方案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10公斤比较,8.82公斤<10公斤,说明方案符合准确性的要求,可以用15个村的平均单位面积产量来推断全县的平均单位面积产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