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指标是客观存在的,是具有一定内容的数值,因此它具有相应的计量单位。总量指标的计量单位一般分为实物单位、价值单位和劳动量单位三种。
1.实物单位
实物单位是根据事物的自然属性和特点度量其数值的计量单位,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使用价值。常用的有:
(1)自然单位。它是按照被研究现象的自然状态来度量其数量的一种计量单位,如汽车按“辆”、轮船按“艘”、牲畜按“头”计量等。
(2)度量衡单位。它是按统一的度量衡制度规定的单位来计量事物数量的一种计量单位。如在计量事物重量时以“千克”、“吨”为单位计量,计量长度时以“米”、“千米”为单位计量等。
(3)双重单位或复合单位。它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结合使用形成的一种计量单位。双重单位如电机用“千瓦/台”表示;复合单位如货运量以“吨千米”表示(它是货运量与运输距离的乘积);客运量按“人次”计量等。
(4)标准实物单位。它是按统一折算的标准来度量被研究现象数量的一种计量单位,目的是解决使用价值有差异的同类事物的加总问题。如某拖拉机厂生产100辆15马力(1马力=735.499瓦)的拖拉机、200辆90马力的拖拉机,不能简单说它生产了300辆拖拉机,一般常以15马力为标准实物单位。其折算公式为:
标准实物量=实物量×折合系数
即以15马力为标准进行折合,该拖拉机厂的产量为:
标准实物量=100×15÷15+200×90÷15=1 300(台)
另外,对各种不同发热量的煤常以7 000大卡/千克为标准单位折合为标准煤。
2.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是以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计量社会物质财富或劳动成果的一种计量单位。常用的有元、千元、万元、亿元等。由于货币单位作为价值尺度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因此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经济统计中,如财政收入总额、国内生产总值、社会商品零售额、利税总额等。
3.劳动量单位
劳动量单位是以劳动时间来表示的一种计量单位,也是一种复合单位,一般用工时、工日表示。一个工人做一小时工,称为一个工时,8个工时等于一个工日。这种单位在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应用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