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新核算体系的原则

2021年8月17日14:03:44国民经济新核算体系的原则已关闭评论

国民经济核算原则是国民经济核算基本理论的组成部分,它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设计、范围确定、核算的系统一致性等具有直接的指导或决定作用。

1.权责发生制原则

各种交易的记录时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即交易在经济价值被创造、转移、交换或取消时记录。这一原则适用于各种交易,包括同一机构部门的内部交易。权责发生制原则意味着交易在其实际发生时记录,无论相应的货币收支是否与交易同时发生。

2.市场估价原则

记录各种交易和资产负债总量时,以核算期市场价格作为基本估价原则。对于在市场上发生的货币支付交易,按市场价格估价;对于没有发生货币支付的交易,免费或以不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按市场上相同或相近的货物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估价,或按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估价。

3.四式记账原则

四式记账原则源自会计中的复式记账原则。复式记账原则指每笔交易同时在至少两个对应的项目中记录。将交易双方各自的复式记账合起来,就是四式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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