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验对象
实验对象也称受试对象(subject),是处理因素作用的客体。受试对象的选择在医学实验中十分重要,对实验结果有重要影响。实验研究从受试对象来分,可分为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一般是先做动物实验后再移到人体,如预防接种实验、药物毒力实验、某些手术方法等。在实验进行前必须对研究对象的条件作严格的规定,即明确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以保证他(它)们的同质性。首先,受试对象应满足两个基本条件:①对处理因素敏感;②反应必须稳定。例如观察某药物对高血压的疗效,一般情况Ⅲ期高血压患者对药物不够敏感,而Ⅰ期患者本身血压波动较大,因此宜选择Ⅱ期高血压患者为受试对象。同时受试对象还应具有明确的标准,例如,进行动物实验时,要求受试动物均为同种属、同性别、同体重或同窝者,因为这些条件可能影响实验结果,必须控制一致。
志愿受试者,即自愿接受临床试验的患者。一般他们知道自己要接受的处理是什么,往往有强烈的治愈要求,对受试疗法有良好疗效的愿望,心理上产生一种有效的偏倚,易出现假阳性。因此用志愿受试者作受试对象,必须估计心理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