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抽样单位数,首先决定于调查者对一项抽样推断的可靠程度和精确程度的要求。如果要求抽样的可靠程度和精确程度比较高,那么抽样单位数就要多些;反之,就可以少些。
其次,抽样单位数决定于总体标志的变异程度。总体标志变异程度越大,须抽取的样本单位数就越多;反之,须抽取的样本单位数越少。
再次,抽样单位数决定于不同的抽样组织方法。一般来说,分层抽样和等距抽样可比简单随机抽样需要的抽样单位数少,单个抽样比整群抽样需要的单位数少,不重复抽样比重复抽样需要的抽样单位数少。
最后,按上述依据确定的抽样单位数,还要结合调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许可情况加以适当调整,然后做出最后的决定。
由此可见,上述几个方面都是确定抽样单位数的依据,在应用时应加以综合考虑,不能孤立地仅仅依据其中一二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