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系统理论成立的前提基本假设(公理)
灰色系统理论的成立基于一些基本假设,被称为公理,其中包括:
公理1 ( 差异信息原理 )“差异”是信息,凡信息必有差异。
通常我们说“事物甲不同于事物乙”,就是含有事物甲相对于事物乙的特殊性有关的信息。事物的差异性,是认识事物的基本信息。
公理2 ( 解的非唯一性原理 )信息不完全,不确定的解是非唯一的。
“解的非唯一性原理”在决策上的体现就是灰靶思想。例如求职就业,一个认定“非某单位不去”的求职者,如果没有绝对的优势,其愿望很有可能会落空。相同条件下,对于愿意退而求其次、多目标、多选择的求职者,得到职位的可能性会更大。
公理3 ( 最少信息原理 )灰色系统理论的特点是充分开发利用已占有的“最少信息”。
灰色系统理论研究的立足点是“有限信息空间”,“最少信息”是灰色系统理论的基本准则。
公理4 ( 认知根据原理 )信息是认知的根据。
认知必须以信息为基础,没有信息,就不可能有认知。
公理5 ( 新信息优先原理 )新信息对认知的作用大于旧信息。
“新信息优先原理”是灰色系统理论的信息观,赋予新信息较大的权重,可以提高灰色建模、灰色预测、灰色分析、灰色评估等功效。
公理6 ( 灰性不灭原理 )“信息完全”是相对的,“信息不完全”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