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指数是由两个总量指标通过对比而得到的动态相对数,即总指数。总指数要综合反映多个个体构成的现象总体的数量变动。它的编制要求是先综合,后对比。当我们在考察各个不同的个体时,由于统计口径、计量单位等不一定相同,所以无法直接对其数量进行加总。综合指数首先必须要解决加总或综合的问题,即必须找到一个因素使得各个个体的数量能够综合起来。我们引入同度量因素,将不同度量的指数化指标转换为具有相同度量的指标,同度量因素被称为媒介指标。在编制综合指数的过程中,为了单纯地反映指数化指标的变动程度,在综合对比时需把同度量因素的水平加以固定,最后对比的结果反映的是所考察的指数化指标的综合变动程度。
在编制综合指数时,必须要遵循以下三个步骤。
(1)必须确定同度量因素的性质。一般来说,质量指标指数的指数化指标是P ,其同度量因素是数量指标Q,PQ是要分析的价值量。数量指标指数的指数化指标是Q,其同度量因素是质量指标P ,同样, PQ也是要分析的价值量。
(2)必须对比分析两个时期的价值量。其一般的表达式为
(3)必须确定同度量因素所固定的时期。只有将分子、分母中的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同一时期,才能反映所要考察的指标的变动状况。同度量因素可固定在基期或报告期。有时,同度量因素也被称为“权数”,它不仅起着转化同度量的作用,而且还起着一定的加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