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关系检验的具体步骤
就是检验因变量 y 与 p 个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也称为显著性检验。具体步骤:
第一步:提出假设 H 0 : β 1 = β 2 =...= β p =0 H 1 : β 1 , β 2 ,..., β p 至少有一个不为0;
第二步:计算检验的统计量:
第三步:做出统计决策。
在给定显著性水平 α (通常最常见的 α =0.05,常用的还有 α =0.1及 α =0.01)等)的情况下,根据分子自由度为 p ,分母自由度为 n - p -1,查 F 分布表得到 F α 。若 F > F α ,则拒绝原假设;否则不拒绝原假设。一般计算机软件输出的结果都提供 P 值,可以通过 P 值进行检验,当 P < α 时拒绝原假设,否则不拒绝原假设。通常软件默认的 α 的值为0.05。
只有当检验拒绝了原假设,才能认为因变量 y 与 p 个自变量总体之间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此时并不意味着 y 与每个系数之间都存在着线性关系。要判断每个自变量对因变量 y 的影响是否显著,则需要对各个回归系数分别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