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的概念、分类、适用情况、优点缺点、局限性

2020年2月19日20:43:25普查的概念、分类、适用情况、优点缺点、局限性已关闭评论

普查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

对于不需要经常调查但又需要掌握其全面情况的现象可采用普查的形式。

普查一般是对某一现象总体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所做的调查。

世界各国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通常采用普查的方式。

我国修订后的统计法也规定,数据收集“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周期性的普查是我国现行统计调查体系的基础。

200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整后的全国性周期性普查项目有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

① 人口普查以自然人为对象,主要普查全国人口和住房以及与之相关的重要事项。该项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0”的年份实施。

② 农业普查以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为对象,主要普查农、林、牧、渔业的发展变化情况。该项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7”的年份实施。

③ 经济普查以企业事业组织、机关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为对象,主要普查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该项普查于2004年在全国首次进行,以后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尾数逢“3”和逢“8”的年份实施。

普查数据全面、准确、规范化程度高,但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很大,所需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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