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指标的特点:数量性、综合性、具体性
1)数量性。
任何统计指标都可以用数值来表示,没有不用数值表示的统计指标。统计指标是社会经济范畴,但并不是任何社会经济范畴都可以作为统计指标。因为不是所有的范畴都能够用数量来表现。例如,所有制、生产关系、政治思想觉悟、艺术价值等,虽然都是重要的社会经济范畴,但是因为它们不直接表现为数量,因而不能称为统计指标。正是指标的数量属性使得统计研究可以使用大量的数学方法和计算技术。统计指标在总体某一数量上的具体体现,称为指标值。如2017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 000元,这里的13 000元就是指标值。
2)综合性。
统计指标是说明总体特征的,是对总体各单位标志表现的综合结果。统计指标具有综合的性质,这一点又与统计标志有所不同,统计标志说明的是单位属性,一般不具有综合的特征。例如,个人的年龄、个人的工资,不叫作统计指标,而许多人的平均年龄、许多人的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才叫作统计指标。所以,判断一个社会经济范畴是统计指标还是统计标志要看它是否经过数量上的综合。但由于总体、单位、标志是相对的概念,同一个范畴在一个场合可能被当作指标,而在另一场合又可能被当作标志。例如,全县以乡为单位组成总体,各乡的播种面积就是统计标志,全县的总播种面积就是统计指标,因为它综合了各乡的播种面积。但若以村为单位组成全乡总体,那么全乡的播种面积又成了统计指标,因为它综合各村的播种面积。但统计指标的数值来源于数量标志表现。
3)具体性。具体相对于抽象,即任何指标数值都是反映所研究现象在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规模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