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变量的命名规范

2020年12月22日17:33:01SAS变量的命名规范已关闭评论

SAS变量的命名规范

变量的命名规范跟其他语言基本相同,要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始,不要使用系统保留的名称等。

需要指明的是,SAS的变量名是大小写不敏感的,最多32个字符,不像SPSS一样,SAS并不支持中文变量名,但是可以用变量标签(Label)对变量进行说明,变量标签支持中文,最多256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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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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