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变量的类型与命名:变量的命名规范
变量用来描述某字段的属性,相当于在ORACLE数据库表中定义的列,列中的变量是有属性的,如字符、数值、日期等。
SAS中的变量有两种类型:数值型和字符型。
SAS中的变量在使用时不需要定义,它属于弱类型的,具体类型依赖赋值类型。
命名规范
SAS中变量的命名规范以字母(a,b,c,…,z)或下画线“_”开始,字母不区分大小写,后面的字符可以是数字、字母或下画线。不能在定义变量中使用系统保留的名称,系统保留名称如“_all_”、“_N_”、“_ERROR_”、“_INFILE_”和“_CHARACTER_”等,不能使用特殊字符(如%、&、#)和空格,最长32字符。
命名变量举例。
正确的命名:y、_x、L_
错误的命名:%x、&